液氨是2.3类危险品,必须在钢瓶或罐车中填充有毒气体。
用于灌装的钢瓶或罐车,应符合国家劳动局《气瓶安全监察条例》和《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条例》的有关规定。允许重量的填充系数为0.52kg/l。钢瓶和罐车运输液氨时,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制定的危险货物运输规则。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受热,严禁燃放烟花。
气缸应配备安全帽,并用橡胶带或草绳包裹,以防剧烈冲击和振动。液氨瓶应存放在仓库或有盖平台上。室外堆放时,帐篷应遮盖,防止阳光直射。主要通过铁路和公路运输。